私募股权中的“募、投、管、退”

发表于:2024-03-07

股权投资分为基金募集、基金投融、投后管理、资本退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常被简称为“募投管退”。

”募“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根据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募资流程为:非公开宣传→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推介→基金风险提示→合格投资者确认→基金合同签署→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私募股权投资的募集都是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其中个人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三百万,或者三年的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五十万;企业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一千万,总之个人/企业投资的出资金额按要求是不能低于一百万的。

现在用来募集私募基金的主体大都是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架构,当然也有管理人投入自有基金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利于建立和投资人的“统一利益战线”。从募集开始,就费用而言,一般基金管理人会收取2%每年的管理费、0.2-0.5%每年的行政服务费用作营运支持,另外通常会协定一个业绩基准(例如年化收益8%),高于基准部分的收益通常会额外收取20%的报酬(Carry)。

"投"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期限跨幅较长,一般基金运行5-8年,其中5年都处于投资期,主要以早中期创业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正式投资在资金募集后,如果不能按原定的项目募集足够的资金,还是要回到起点,重新选择投资项目,若顺利地募集到所需资金,就进入正式的投资阶段,把筹集到的资金通过一定的方式(联合投资、分阶段投资、匹配投资、组合投资)投资到预先选择确定好的投资项目。

就"投出去"而言,私募基金投资策略大致可分为股票对冲、事件驱动、宏观、相对价值、债券、组合基金及复合策略七种。顶级的私募基金,都有其独特的投资策略和优势,除此之外,其项目的风险及控制也是首屈一指的,项目的选择是项目投资的基础和前提,优质项目可以让后续的投资管理更有意义。

"管"

投后管理是股权投资基金与被投资企业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之后,基金管理人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为被投资企业实施风险监控,提供各项增值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投后管理关系到投资项目的发展和退出方案的实现,投后管理的目的是从主动层面减少或消除潜在的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

目前市场上的投后管理大都完全依赖于投资经理人的个人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缺乏相关投后管理的激励措施,所以投而不管的情况屡见不鲜。就现在相关投资机构的投后管理人员分配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项目经理负责制和专门团队负责制,其优势也很明显。大多数机构倾向于项目经理负责制,因为项目负责人是从项目初期开始接触投资标的,从头到尾对相关投资情况更为熟悉,相比于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独立的投后管理团队进行投后管理,可以让投资项目负责人淡出后期培育工作,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前期项目的挖掘开发中,不过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加大投后管理的磨合成本。

"退"

投资退出是基金运作中决定最终收益的关键环节,无论当初对投资标的有多大的信心,无法退出或无法以预期收益退出的项目,都不是一场成功的投资。私募基金的退出主要是指私募股权基金,目前市场上退出主要有公开上市(IPO)、股权回购、兼并收购、清算破产等形式,其中回购或股票转让时需要注意防止利益运输风险,清算过程应注意相关信息披露和预防税收风险,依法纳税。

虽然股权投资基金在项目立项时,就要为项目设计退出方式,但是随着项目进展管理人应该及时修订。选择哪一种退出方式,什么时间退出,一次性还是分批退,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一个项目的最终收益,此时,管理人的专业能力、行业资源与实操经验往往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面对项目退出很多管理人更倾向于通过IPO上市的方式,因为这样投资者能从中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和管理人也可以变相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知名度。但是IPO上市门槛高,过会的周期漫长,易受政策及市场环境影响,且上市后并非可以立即退出,所以管理人如遇滞境最好及时变通,选择更高效、更灵活的并购退出方式或者收益稳定的股权回购退出方式等。